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国家安全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军区政治部《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递补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任桥等4名考生符合泸州市2009年政法干警(公安)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录取条件,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治安管理(男)职位(2041102) 1人
任桥
二、刑事技术(男)职位(2041203) 1人
蒋超
三、侦查(男)职位(2041204) 2人
张翼、罗洋
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的,请于7日内(2009年 11月18日至2009年 11月24日)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市人事局、市公安局书面反映或面谈。
联系电话:泸州市人事局3103203;泸州市公安局3199125 、3199123(传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上述符合本次体改生试点班招录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自行放弃本次招录录取资格。
特此公示
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泸州市人事局 泸州市公安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