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后勤服务工作专项整治有关精神,泸县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包括食堂、小卖部或超市)借鉴学生作业本招投标的经验,于日前组织了泸县一中超市经营管理权转让招投标。
在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唐永宏,县教育局副局长吕超、纪委康茂涛书记、监审股股长喻文燕的监督指导下,泸县一中超市经营管理权转让招投标工作准时开标。符合条件的13名投标人参与竞标。开标会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投标人先向招标人交投标函,并当场密封,然后再由县监督领导抽取5名学校领导和4名教师代表,临时组成评标组,研究确定最高限价线和最低限价线。在此基础上,评标组成员以无计名方式书面写出标底意见,取9名评标成员平均值作为标底。报价最接近标底的投标人中标。
此次学校超市招投标活动,按法定的程序操作,中标价合理、操作规范合法、在各环节均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别是确定了最高限价线和最低限价线,使中标价既不至于抬得过高,以至于损害学生的利益,又避免了投标人的串标,使投标价投得过低,损害招标人的利益,投资商利润过高。学校教职工和参与投标人均表示满意。